文章与研究

围绕争议解决程序中的具体问题展开的实务梳理,多与在办案件的经验总结相关。

京都释法 · 2025-07-14

医疗损害鉴定不能情形下医疗损害责任的司法认定

作者:杨航胜、彭祺、张坤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鉴定意见长期居于关键证据的地位——实证研究显示,北京地区公开的判决书中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申请鉴定比例高达 95.67%,法官依据鉴定意见判案率亦达 94.12%。但鉴定程序的启动受制于特定前提: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取得方式不合法的,鉴定机构不得受理。

文章聚焦因"鉴定材料"存在瑕疵(如被污染、篡改或灭失)而无法进行鉴定的特定情境,讨论此时法院如何认定责任归属。作者通过对 141 篇裁判文书的实证统计发现:法院认可依据"鉴定不能"进行归责的案例占 52.4%,其中认定医疗机构责任在 50% 以上的合计占比达 55.5%;而导致鉴定不能的情形主要集中在现场实物处置不当、医院未尽尸检告知义务与病历资料失实三类。

文中以(2017)粤民再 132 号案为例——该案原始证据在事发后 24 小时内被医方作为废料处理,一审、二审均要求患方配合鉴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指出"用替代材料完成的鉴定已与本案没有关联性",最终认定医院承担 100% 民事责任。文章进一步提出:鉴定不能时应适用过错推定,由导致证据失真的一方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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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手记 · 2024-12-12

原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被追加为被执行人的认定规则与抗辩策略

作者:杨航胜、彭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执行过程中可追加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该条在执行程序中直接扩大了被执行人范围,实践中争议集中在一个前置问题:条文所指的"一人有限公司",是以执行程序为限,还是应延伸至债务形成之时?

文章梳理了司法实践中的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并结合笔者实操案例展开辨析——某公司于 2015 年成立时系股东 A 持股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2018 年 10 月股权结构变更,2024 年 2 月债权人以"债务形成时公司为一人公司"为由申请追加股东 A 为被执行人。

作者主张第二种观点,即适用前提是被执行人在执行阶段为一人有限公司,并据此提出原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面对追加申请时的抗辩路径与举证思路,供同类案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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